水裡水裡去,火裡火裡去

「我問你喲~如果有一天我們在公園散步遇到壞人……」看完一對情侶在公園被劫的新聞報導後,我忽然這樣開口問你。
「我怎麼會跟妳在公園散步?」你問。
「哎呀~我說如果嘛!」
「好好好~」你無奈。
「如果我跟你在公園散步,遇到壞人既想劫財又想殺人滅口,那你會怎麼辦?」

呵呵~不知道為什麼,我偶爾會異想天開地問一些假設性的問題,大概想知道你究竟在不在乎我。

「跟他打啊!!」你隨口回答,似乎很漫不經心。
「可是他有刀,我們根本打不過他。」
「那就趕快跑。」你理所當然的說,彷彿我很笨。
「可是,我很胖又很笨重,跑不動耶~」這是事實,即使小時候曾經拿過百米賽跑的第一名,但是年紀愈大體積也愈大的我,早在高中時期就成為連大隊接力都不用參加的人了。
「那我背著妳一起跑。」你又說。
「可是,我這麼胖你背著我,跑著跑著也跑不動了,那怎麼辦?」假設性的問題總是會無限制地延伸。
「不怎麼辦!」
「你會不會丟下我自己跑了?」我開始一副委屈十足樣。
「不會!我會留下來陪妳!」你的口氣忽然變得很認真。
「可是,那你可能會死耶!」
「死就死了!」看起來正氣凜然、視死如歸的你,臉上的表情很堅毅。
「嗯。」我不語,忽然感到一絲甜蜜。

雖然有句話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但是這應該不適用在每個人身上吧!
不過,我相信,生死關頭之際,很多人都會一時慌了手腳只能顧好自己!
但是我卻也相信,親情及愛情的力量是很驚人的!有時讓人不必細想,就會做出衝動的舉動,否則就不會時有耳聞某某火場祖父救孫子或是媽媽救女兒,不幸雙雙葬生火窟的新聞事件了!

「你聽我說,如果有一天真的遇到這樣子的事,你絕對不要管我,一定要自己跑掉,你一定要記住哦!」我沉默了一會,抬起頭看著你,堅定地說。
「……」沒料到我這樣說的你,沉默了。

其實,我知道你不會撇下我!如果兩個人一起遇到危難事件的時候。
我真的知道!
因為,唸書的時候,就曾有一次夜半,遇到一群小混混的突發事件。
當時,你擋在我身前,與那個走到我們面前怒狠狠的彪形大漢兩人對望對恃著。
也許一時之間無法思考,所以我們並沒有轉身跑開,我緊緊抓著你,你一直站在我身前。
很奇怪地,我雖然害怕,但是因為與你在一起,似乎所有的事情都無畏了起來。而那個人,竟然在與你對恃約莫十分鐘之後轉身離去,沒有人動手,也沒有起衝突。
那個時候,我更加明白了你的性格。
你就是這樣的一個男人,堅毅實在。

看著TVBS那個改編成怪怪劇情的『雪山飛狐』時,我忽然想起了這段談話與這段往事。
因為,是提及了苗人鳳與其妻南蘭之間的一段往事。

故事大約是描述鄂北鬼見愁鍾氏三兄弟在與苗人鳳打鬥的時候,引燃了餵飼驢馬的草料,客店因此陷入火海,而苗人鳳在雙腿受傷不能行走的情況下差點葬生火窟,而這時一旁的南蘭卻自己逃了出去。
金庸在書裡是這麼寫的:『……一轉眼見苗小姐已隨眾人逃出,心下略寬……』慷慨豪邁的苗人鳳在心裡認為沒有武功的南小姐本來就應該要逃出去,但是,他卻也盼望自己在遇到危難的時候,能有個不會棄他先逃的愛人陪在身邊,因此心裡不免有些失落。
而就在他帶著成為他太太的南蘭去祭拜好友胡一刀的時候,酒愈喝愈多的他,不自覺地稱讚起胡夫人與胡一刀之間的情愛,他對著南蘭說了一句話:『像這樣的女人,要是丈夫在火裡,她一定也在火裡,丈夫在水裡,她一定也在水裡……』而南蘭的臉色大變,從此卻也造成了夫妻之間的裂痕……

『水裡水裡去,火裡火裡去』這兩句話,時常出現在金庸的小說中,意思大概等同於赴湯蹈火、在所不辭吧!也充分表現出英雄兒女之間的俠氣與義氣。
『重義輕生』聽起來是多麼令人嚮往的朋友情誼啊!常常假想自己是個俠女的年代裡,我是這樣認為的。
但是,年紀漸增卻愈會覺得無謂的犧牲其實是很不智的舉動,而我們也不想重要的親人或朋友為了我們而如此不顧自己的安危吧!

我並沒有遇到什麼重大危難過,但是我深深相信家人一條心這句話,我知道,如果有一天,我遇到了什麼樣的麻煩事,我的父母一定是那個奮不顧身跳下來救我的那個人,而我的姊妹也不會棄我於不顧。
而如果有一天,我所愛著的你,遭遇到什麼樣的挫折、什麼樣的打擊,我也一定會不顧一切地想盡辦法為你奔走。
就算是幫不上忙,我也會一路陪著你,絕不會棄你而去。
你担憂時,我就担憂;你愁眉不展,我也愁眉不展。
你在火裡,我就在火裡;你在水裡,我也在水裡。
這就是我,你知道的!

那麼,如果角色互換,遭遇問題的人是我呢?
儘管我心裡仍會如同苗人鳳一樣,希望有個心愛的人能陪著自己面對一切問題,但是,我卻不要你為了我,而受到任何的損傷,或是替我多担著一份心。
所以,我告訴你,如果真的遇到危難,你絕對不要理我。
因為,我是多麼希望你平平安安!

可是,現今的我,卻禁不住問自己:『水裡水裡去,火裡火裡去』這樣的做法真的是對的嗎?
我真正該做的是,你在水裡的時候,我應該要在岸上,想辦法拉你一把;你在火裡的時候,我就應該在火場外,想辦法滅火。
而不是盲目地跟著跳進水裡或是衝進火場,那根本無濟於事,也不是你所樂見的,不是嗎?
可是,我究竟有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呢?
我有沒有拉你出沼澤、救你出火場的本領呢?

人的一生,難免會有不順心不如意的時候,我多麼期盼在你遭遇挫折的當下,我是個可以為你分憂解勞的人,而不是一個只會陪著你一起掉眼淚、手足無措的女人。
我想,『水裡水裡去,火裡火裡去』這兩句話的正解應該就是這個意思吧!
想辦法濟人於水火、救人於危難,這才是赴湯蹈火的真意。
現在的我,不能說真正的堅強,仍舊有許多需要淬勵磨練的地方,所以也許還沒有足夠的能力去解決加諸在你我身上的所有問題。
但是,我期許自己能真正做到,無論對你、對朋友、對家人。


2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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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點多要出門搭早班飛機去台東採訪,我卻了無睡意。
連到自己以前的新聞台,想著要不要關掉它,關掉那些年的陳年往事,忽然我就看見了這篇文章的標題,想知道自己在四年前到底寫了些什麼而點選進去,沒想到卻是這樣的對話內容。
我愣住了。

那時候的我,戀著一個他說他並不愛我的男人(所以當我問他這白癡的愚蠢問題時,他會質疑,他怎麼會跟我在公園散步。呵呵~)。
每隔一段時間,我們就會見一次面,而這段時間大約是二、三個月到半年不等。端看對彼此思念的頻率。
如果很想念很想念,也許一個月內見了兩次面,也許這個月見面下個月也再見,但有時候,卻可以撐很久很久,久到彷彿以後不見面都無所謂了。
就這樣,好幾年過去。
算算時間,認識他到現在,已經快要12年了。12年來,我們曾經靠的很近,也曾經離的很遠;曾經彼此諒解,也曾經吵到不可開交;曾經是朋友,也曾經是陌生人………
而距離上一次見面,應該是將近2年前。這2年來,我們沒有聯絡,也沒有見面,唯一通過的一次電話,就在去年9月我嚎啕大哭的那個午後。
那個時候的我,不知所措,痛苦到不行,所以撥了一通電話給他。

如果沒有回頭去看我多年前寫過的這些文章,我都幾乎已經忘了我曾經跟他有過的對話。但是,我卻沒有忘記,我曾經深深愛過他,那種渴望他可以獲得幸福的心到今日還是一如往日。

這麼多年歲月過去,我一直都還是一個人,受過幾次傷,流過幾次淚,不過很慶幸,這一路我還是走了過來。雖然我已經無法在傷心流淚時,奔到他的身邊緊緊地抱住他,獲得重新面對生命的力量,但是因為有他這麼多年來的包容、陪伴,才能有今天的我。
這兩年來,他身邊或許有了愛他的女友相伴,或許沒有。但那都無所謂,因為我知道,堅毅果敢如他,永遠都會靠著自己的力量,走在人生康莊大道上。

「你好嗎?新年快樂!謝謝你曾經說過,你會留下來陪我!」


楊小禎
2006.2.12


留言

  1. 有時看小禎姐的文章 會有很深的感觸 卻不知該怎麼說
    有 <<對對對 我也是這樣~>> 的這種心情
    有時我也會在msn上寫東西 可是關於感情 不敢琢墨太多
    因為不管心情好壞 我喜歡的人 還有關心我的人 都會看見
    會有誤解 有心疼 然後只好自己悶著

    可是勒 我也不能在這說 不然會給小禎姐帶來困擾低~
    也許你會想說 (阿你是隨阿 跑來亂的喔!!) 呵呵~
    只想問問小禎姐 對於那個不愛你 你卻很愛的人 你怎麼說服自己放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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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以我有時會想
    部落格這種東西是不是應該把自己藏起來
    不要給朋友知道
    也不要露臉
    才能隨心所欲好好寫心情??

    有時候悶到不行難過到不行
    連想寫文章抒發一下就會因顧慮太多而算了

    放掉那個不愛我的男人喔??
    因為心灰意冷啊
    就不得不放手啊!

    嗯...也不是這樣啦
    是因為知道不會有可能了啊
    所以不放手也只是讓彼此難過啊.....
    人生苦短
    不要跟自己過不去ㄇ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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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
    這個男人
    愛了很久很久喔
    十年有吧

    每一次我以為以後不會再見他時
    可能他就出現了
    每一次我以為不能再握住他的手時
    可能他又出現了
    每一次他出現都有一種撿來的感覺
    所以會格外珍惜每一次見到他的機會
    而且每一次見到他之後
    我就會給自己可能以後不會再見到他的心理準備
    一次又一次
    漸漸就習慣了

    好像從來也沒有好好跟他道過一次別......

    因為"不得不",所以"不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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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恩~
    面對感情 我不夠勇敢 也沒有魄力能夠快刀斬亂麻
    也許幾年過去之後 我才會覺得 現在的自己執著的很荒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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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有時悶到不行難過到不行 連想寫文章抒發一下都會因為顧慮太多就算了>>>

    對阿 結果想要寫的東西 還要修飾 ^^"
    不過就算是匿名還是會有機會被發現吧?
    像我昨天去看的"徵婚啟事"一樣
    女主角隱瞞自己的真實姓名 居然還可以遇到認識的人...
    突然會有一種 這個世界還真是渺小阿~ 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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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小嬅

    執著不傻啦
    因為曾經執著過,反而會有一輩子不會忘記的回憶。
    但希望那不是痛苦的回憶。

    我也很喜歡徵婚啟示
    以前看的時候忍不住就哭了
    好像看到那個不敢相信他離開我的自己
    一直寫文章執著地不斷跟他說著話,呵~就像劇中的女主角會一直打電話對著答錄機說話一樣。
    哈哈ㄏ
    不過這種執著還真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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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舊文章不要刪.
    那是愛過的痕跡,如果刪了,
    回憶會有很大段空白,
    感覺很虛空.
    畢竟那是自己用力活來的,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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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


    我不會讓那一切變成空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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